各地法规 - 天津地方法规 - 经济法规 - 浏览各地法规 -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颁布《天津市工程现场远程监管系统技术规定》的通知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颁布《天津市工程现场远程监管系统技术规定》的通知
www.tax315.com.cn 2006-2-7 16:36:16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建科教(2006)8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工程现场的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管方法,提高监管效率,加强监管力度并保证天津市工程现场远程监管系统的通用性、完整性和数据的充分共享。天津市建设信息技术服务中心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天津市工程现场远程监管系统技术规定》。经我委组织专家审定委员会审定,现批准《天津市工程现场远程监管系统技术规定》为我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自2006年4月1日起在我市施行。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规定,施行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建设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本规定由天津市建设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本规定由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

  特此通知

二00六年二月七日

共有 994 人次浏览 收藏本页 返回上一页 责任编辑: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相关各地法规
    评论作者:
    电子邮件:
    评论内容:
    投票评价:
    验 证 码:
    图片包含4个随机字符,点击刷新
    请输入上面图片中的随机字符